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干式尾矿的排放介绍

2015-10-26 22:02:24

干式尾矿排放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:

(1)倒排矿:基建投资较少,库区排水相对简单。排矿时始终保持里高外低,大气降水通过滤水坝渗出坝外,或通过坝端溢洪道排出库外。

(2)由库中部向两侧排放:需在库区上部增加排水设施,基建投资较“倒排矿”方式略高。

(3)采用上游法,由下部向上排矿:基建投资相对更高一些。

堆场的技术要点

  • 库区周边的排水沟对尾矿库安全运行较为重要,应保持排水畅通,确保坡面雨洪水不进入库区。
  • 倒排矿滤水坝前尾砂与坝顶齐平后,应采取措施保持坝前有一定容积,防止降雨时将尾砂冲出坝外。通常措施包括将坝前尾砂向上部转运或加高坝体。
  • 终了堆积坝坡的平整需逐层碾压至一定宽度(建议碾压宽度10~15m)。
  • 终了堆积外坡坡比建议:堆高20m以内为1:4,20m以上以不小于1:5为宜。
  • 终了堆积坝平面和坡面应设置永久性的纵、横向排水沟。
  • 堆场内有泉水或经常有水渗出时,应设置盲沟或排水管排出地下水。
  • 经论证有必要时,可在堆积坝内增设土工格栅加筋体,增强堆积坝的整体性。
  • 堆积坡达到设计标高时,应覆土植树种草。

干式堆放场安全防范的重点

堆放过程中的分层碾压和堆积外坡最终平整碾压,是保障坝体安全运行的基础条件。

干式堆放场运行过程中,应定期检查排水截水设施,保持其完好性和畅通性。滤水坝前在每年汛期前应留有一定安全超高和容积,用以储存雨洪水冲刷夹带的泥沙。

根据《尾矿库安全管理技术规程》(AQ2006—2005)的规定,堆积坝达到规定高度时,应进行工程勘察并做稳定分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