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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矿选矿资源税如何计算

2025-05-08 09:59:09

原矿选矿资源税的计算关键在于区分原矿与选矿产品的计税方式。根据现行税法规定,资源税采取从价计征为主的方式,计算公式为“应税销售额×适用税率”。原矿的计税依据是直接销售时的实际销售额,而选矿产品需在原矿计税基础上考虑折算比,确保税负公平。比如某铁矿企业将原矿加工为精矿销售,需按精矿销售额乘以折算比再计算资源税。

实际操作中如何确认折算比?这需要参照省级税务机关发布的折算率或企业实际选矿回收率。例如某地铅锌矿原矿到选矿的平均回收率为65%,则折算比可定为1:1.54。若当月销售选矿产品取得收入800万元,适用税率6%,应纳资源税为800万×1.54×6%=73.92万元。这种阶梯式计算方法既体现资源价值差异,又避免重复征税。

企业需特别注意区分混合销售情况。当同时销售原矿和选矿产品时,必须分别核算销售额。未分别核算的将从高适用税率,可能导致税负成本激增。日常经营中保留完整的生产台账和销售明细,能有效应对税务核查。部分地区对低品位矿还有减征政策,及时了解地方细则可合理降低税负。

申报流程直接影响税款缴纳时效。资源税按月申报,纳税人需在次月15日前通过电子税务局提交《资源税纳税申报表》。表中需详细填写原矿开采量、选矿产品销售量、适用折算率等核心数据。近年税务部门推广的"自动预填服务",已大幅减少手工填报错误率,企业可重点关注该功能的应用。

资源税改革后有哪些新变化?2020年实施的资源税法将征税对象细分为164个税目,新增地热、矿泉水等应税品种。对共生矿、伴生矿实行从优选择税率原则,鼓励资源综合利用。企业财务人员应定期参加税务培训,特别是关注地方制定的具体实施办法,确保准确适用区域性税收政策。